桂林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yb体育官方
导语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参加自治区本级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的工伤认定由该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桂林工伤认定需要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伤者或死亡近亲属签字并按手印);
2、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法律文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收复印件审核原件)
4、伤者(或死者)居民身份证;(收复印件审核原件)
5、首次门诊病历;入院、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检查结果(如ct检查报告单等);死亡证明;抢救记录;火化证明;(收复印件审核原件) 注:医疗材料不需要费用清单
6、1份单位同事或领导对事故发生时所见所闻的旁证材料(首先介绍旁证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情况后,再写其所见所闻情况)。旁证人需签名按手印;
7、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户口、房产证、简易路线图;
8、单位对伤者事故当天的作息证明(盖公章)和考勤表;
9、因公外出期间受到伤害的,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单位派工证明;
10、发生事故的物证、音像、图文资料;(没有可以不交)
11、发生死亡事故的需用人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1份。
12、与工伤事故相关的其他材料。(按补正要求提供)
》》》》桂林工伤认定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