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阳朔县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时间 区域)-yb体育官方
导语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详见正文。
2024桂林阳朔县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阳朔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下:
一、禁放区域
(一)县城东至县城滨江路,西至鲤鱼井社区龙岳路至响水路交叉路口,南至抗战路十里画廊大门、龙脊隧道红绿灯、阳朔大桥,北至城西路口(原汽车北站)、神山路百里新村大门,上述范围连接点区域内为禁放区域(以下简称城区)。
图源:阳朔县人民政府
(二)除以上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风景名胜区、山林、草原、草地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输变电设施以及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在上述地点及周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放区域及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一)城区滨江路临江一侧向漓江方向、观莲路临江一侧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该区域允许从2024年2月9日(农历大年三十)至2024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每日早上6:00以后,次日0:30以前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夜可延至凌晨1时正),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除禁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及场所均为限放区域。
在此区域,可以在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每天早上6:00至次日凌晨00:30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1时,禁放区、限放区所有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
四、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监护指导。
在可以燃放区域内,燃放距离不得小于烟花爆竹外包装标明的燃放安全距离。
五、处罚措施
对于不遵守以上要求,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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